大多数人选择移民英国,都要等少则两年,多则五年甚至30年时间以及耗费相应的资金财力才能获得英国永久居留身份。但是好不容易得来的身份,也有可能因为一些原因或政策被政府取消。本文对主要有可能取消永居身份的情况进行整理和分享。
1. 背景 2. 英国永居撤销和失效背后的政策意图 3. 2002年《国籍,移民和庇护法》第76条 4. 被驱逐出境而撤销永居的情况 5. 因欺骗而被撤销永居的情况 6. 单次离境时间超过两年的情况 7. 如何判定是否属于欺骗的情况? 8. 值得同情的特殊情况 9. 被撤销永居当事人的家属 10. 永居撤消后的居留/状态
1. 背景
无限期居留允许申请人永久性地留在英国并且不受移民管制。但是,在特定情况下,无限期居留可以被撤销,无效或也可以失效。比如以下几种情形:
► 可能会被驱逐出境或被行政遣返,但由于英国根据《难民公约》或《欧洲人权公约》(ECHR)承担的义务而被驱逐出境或被驱逐(ILR被撤销);
► 通过欺骗获得了居留(撤销ILR);
► 从英国驱逐出境(ILR无效);
► 非真实情况申请难民(ILR撤销);要么
► 在英国境外停留超过两年(ILR失效)。
2. 英国永居撤销和失效背后的政策意图
考虑撤销一个人的无限期居留的基本政策目标是:
► 对仅因英国根据《欧洲人权公约》或《难民公约》承担的义务而不能被驱逐出境的外国罪犯采取行动;
► 确保战争罪犯和其他严重罪行的肇事者不能仅仅因为他们在过去某个时候获得无限期居留就避免了其行动的后果;
► 确保公众对移民制度的信心,相信政府会确保英国国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3. 2002年《国籍,移民和庇护法》第76条
第76条赋予内政部撤销了进入或留在英国的无限期许可(永居)的权利:
1)有可能被驱逐出境,但由于法律原因不能被驱逐出境的情况;
2)通过欺骗获得居留的情况;或者
3)由于其自身的行为而不再是难民:
a)自愿利用其国籍国的保护;
b)自愿重新获得失去的国籍;
c)取得英国以外的国家的国籍并得到其保护;或者
d)自愿在自己是难民的国家/地区定居。
4. 被驱逐出境而撤销永居的情况
第76条第(1)款赋予内政部权力,可以撤消无限期进入或留在英国的许可,因为当事人有可能被驱逐出境,但由于法律原因不能被驱逐出境。
可能被驱逐出境的情况包括:
► 内政部认为驱逐出境有利于英国公共利益;
► 当事人是被驱逐出境的人的配偶,民事伴侣或未满18岁的子女;或者
► 法院建议驱逐被定罪的17岁以上的人的情况
考虑驱逐出境的触发因素是当事人被裁定犯有刑事罪和/或在英国的停留被认为不利于公共利益。
比如由于当事人的刑事定罪而应当将其驱逐出境,但无法将其驱逐出境是因为会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第2条和/或第3条。
5. 因欺骗而被撤销永居的情况
第76条第(2)款赋予内政部有权撤销某人因欺骗而获得无限期进入英国或停留在英国的无限期许可的权利。
欺骗是指做出虚假陈述或提交虚假文件,或不披露重大事实。
使用欺骗手段(无论成功与否)寻求进入或停留的许可,并且被发现没有合法权利或保护的必要性而允许其留在英国的人,可能会根据《 1971年移民法》第24A条受到起诉。
根据《 1999年移民和庇护法》第28条修改的第24A条,获得或试图获得以欺骗手段进入或停留的许可为刑事犯罪。
6. 单次离境时间超过两年的情况
《移民规则》规定,如果某人在英国境外单次停留了两年以上,并且和英国没有任何联系或关联。比如申请人在英国没有亲人,工作和房产。则有可能被撤销无限期居留签证,改为旅游签证。需要注意的是,有的人拿到永居后就选择到境外定居,但是没有取消需要居住在英国才可以领取的相关福利,这种情况如果被政府发现,也会影响当事人信用记录,情节严重还可以被政府以欺诈行为提起诉讼。
7. 如何判定是否属于欺骗的情况?
在欺骗的情况下,通常不应仅仅由于申请中的小错误而取消无限期居留。例如,无限期居留通常不会被撤销,因为该人在其申请表上提供了不正确的地址或误填了姓名。
但是,故意提供虚假信息,通常将其视为一种欺骗手段,因为提供不正确的出生日期或国籍的目的也将被视为欺骗。
除此之外,可能包括未能声明的刑事定罪。没有声明的一次性过失的法庭判决,可能不会导致撤销无限期居留的决定。但是,没有声明多项罪行和/或定罪通常被认为是企图欺骗。
例如,如果发生欺骗行为或该人前往其本国的旅行超过五年前,通常不会取消无限期居留。每种情况都必须根据案情考虑。在英国停留的时间越长,或自事件发生以来的时间越长,撤销ILR的可能性就越小。
以欺骗手段获得居留的人将根据第76条第2款予以撤销,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当事人会被从英国遣返。
永居撤销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具有:
i。获准以难民身份居留,随后确定他们不是他们声称的国籍;
ii。因结婚而被准予居留,随后确定该婚姻是假的,或者伪造了抚养书,或者其配偶不是英国公民/在英国定居,或者该人没有披露婚姻已经以离婚告终;
iii。使用不同或多个身份;
iv。提交的伪造文件,例如银行对账单,就业证明;
v。未能宣布他们已被定罪,包括英国以外的定罪,特别是在有争议的情况下,这些定罪可能导致申请的结果不同;
vi。未能宣布他们已参与战争罪,危害人类罪或种族灭绝罪;要么
vii。未能声明他们是被禁组织的成员或支持者。
内政部在作出任何撤回难民身份和援引第76条的决定之前,必须给难民以书面或亲自解释的机会。
8. 值得同情的特殊情况
在个别情况下,可能有一些特殊情况,即不宜取消某人的无限期居留。比如说,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精神健康问题的人,人口贩运的受害者或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每种情况都必须根据其自身情况考虑。
9. 被撤销永居当事人的家属
因第76(2)条的欺骗原因而被吊销无限期居留并因不再拥有进入或留在英国的居留而被遣散的人的家属(即1999年《移民与庇护法》第10(1)条) ),如果家属(受抚养人)本身就是难民,无论他们如何获得难民地位,除非因第76条规定的理由而不再成为难民,否则不宜撤销其无限期居留许可。
如果家属(受抚养者)本身不是难民,没有其他依据可以留在英国,并且在没有令人信服的理由为何要留在英国的情况下,通常应该撤回他们的无限期居留。
10. 永居撤消后的居留/状态
如果内政部根据第76条撤销无限期居留,则可以申请其他合适的居留签证。或者,移民官员会考虑给予一定时期的临时入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