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4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证明信认证的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除西班牙、意大利两国外,不再为其他国别(地区)尚未获得证书的证明信持有者提供认证服务。 通知表示,依据《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中心认证评估主体为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仅对极少数符合一定条件的学位授予证明信持有者提供认证服务。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表示,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以下主要问题:
1、各国各校证明信格式不统一,核查难度较大,严重影响认证工作效率;
2、证明信所载信息与最终颁发的证书信息多存在不一致,造成认证书与申请人最终获得的学位证书不匹配,影响申请人就业、落户;
3、部分申请人在正式获得学位证书后再次申请认证,造成同一个体的同一学习经历存在两份信息不一致的认证结果,为社会各界,尤其是相关单位的人事部门带来困扰。
为维护认证工作的严肃性,保证申请人利益,中心作出以下调整:
1、2023年1月1日起,除西班牙、意大利两国的官方学位外,不再为其他国别(地区)尚未获得证书的证明信持有者提供认证服务。
2、如留学人员暂未满足认证要求,但确有回国就业、升学等需求,建议商请相关用人单位或高校向中心来函(电子版发送邮件至renzheng@cscse.edu.cn),同时提供留学人员的有效个人身份证件、院校注册部门开具的官方证明信,中心可向相关用人单位出具说明性质的公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