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东方航空MU5735空难,让全球亿万华人为之心痛。事发五天后,3月26日晚,中国国家应急处理指挥部第七场发布会确认:机上132人不幸遇难,其中包含9名机组乘员,一共涉及110个家庭。 目前,飞机上的两部黑匣子(驾驶舱话音记录器CVR和飞行数据记录器FDR)已经被相继发现,希望完整的调查报告能够早日公布,向公众还原这一空难的真实情况的同时,给遇难者一个完满的交代,也警示日后的飞行安全。 随着指挥部宣布机上人员全部遇难,MU5735航班空难成为了中国近30年来中国本土最严重的空难。也让中国民航保持了4,226天的安全运行纪录,停留在了2022年3月21日。随即,遇难航班家属的善后问题成为焦点。
今天,栈长和大家聊一聊有关中外空难赔偿的问题。此外,如果您在英国日常乘坐飞机时想要进行投诉,或发生纠纷,我们应该怎么办?
→11家承保公司向遇难家属支付1485万元赔款,算多吗? 根据中国人民网的消息,截止至3月29日,承保飞机机身的财产保险方面,中国人保财险、太保财险、平安财险、国寿财险合计向东方航空公司赔付保险赔偿金1.16亿元人民币。 在人身保险方面,目前已有11家保险公司向遇难家属支付14笔赔偿金,金额合计1485万元人民币。 如果将这1485万元赔偿款平均计算,机上共132人,每一位遇难者人家属仅得到11.25万元的赔偿金。在当前的大环境下,着实有些让人难以接受。
→法定空难赔偿限额为40万元,标准引争议 根据中国民航总局在2006年发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
- 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
- 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3,000元;
- 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100元。
简言之,中国现行的法规将空难人身赔偿的限额限定在40万元。那么,这笔钱应该是由航空公司还是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呢? 据了解,对空难遇难者家属和受伤乘客来说,空难过后可获得的赔偿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由自己投保的商业保险,包括航空意外险、人身意外险、财产险等;另一部分则是由承运人(航空公司)所需要承担的赔偿。 而我们上述所说的40万元赔偿限额,指的是由国内航班承运人(航空公司)需要承担的赔偿的。根据中国法律规定,航空公司对于航空运输中发生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是法定责任保险,不需要乘客额外购买,购票成功即生效。 也就是说,即便是旅客没有自行购买与航空飞行相关的商业保险,在出现险情受伤甚至遇难后,航空公司也需要进行赔付的。 但是这4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限额,在当下看来确实有些“过时”。毕竟这是2006年的发布的规定,而在1993年出台的文件中,这一标准更低,赔偿最高金额仅为7万元人民币。 其实早在2012年,北京市法学会与航空法学研究会曾对这一赔偿标准进行研讨,并提出修改现行规定的缺陷和不足:一是赔偿数额明显过低,二是赔偿数额长期保持不变。但未能使得现行的规定做出变更。
→中国过往空难的赔付标准如何? 正如上文的提到的,中国此前的空难赔偿金额比现有的标准还要低,那么此前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空难,其赔付的标准是如何呢? 在2006年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生效前,中国国内分别在2000年、2002年和2004年出现过三场涉及国内航班的空难事件。
- 2000年6月22日,当时的武汉航空(现已并入东方航空)WU342号航班遭遇特殊雷暴天气,机上42人全部遇难,并有7名地面人员遇难。最终,每人赔偿12.5万元人民币。
- 2002年5月7日,当时的北方航空(现已并入南方航空)CJ6136号航班因机舱起火,导致最后坠入大连港外侧海面,机上112人全部遇难。最终,每人赔偿18.4-19.4万元人民币。
- 2004年11月21日,东方航空MU5210号航班在内蒙古包头机场起飞后不久,引起爆炸起火,导致机内乘客47人和地面2人遇难。最终,每人获赔21.1万元。
在包头空难发生后,尽管当时的赔偿限额为每人7万元,东方航空提出的21.1万元赔偿没有得到家属的认可。
随后,部分遇难者家属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事故飞机制造商加拿大庞巴迪公司、航空运营商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以及事故飞机发动机制造商美国通用电气公司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共索赔1.32亿元。 尽管美国法院受理了此案,但后来又因美国法律中“方便管辖原则”裁决中止审理,并移交到适合管辖的中国法院。时至今日,这一场诉讼依然没有结果。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民航总局在2006年发布了新的赔偿限额,将人身伤亡的赔付金额提升至40万元人民币。 2010年的伊春空难造成了44人遇难、52人受伤。涉事的河南航空公司将赔偿限额增加到59.23万元,再加上其他的生活补贴和抚慰金,累计每位遇难者家属获得了96.2万元的赔偿金,也是创下了中国民航迄今为止空难赔偿的最高金额。
→遇难者家属空难赔偿诉讼漫长而复杂 虽然中国民航局有赔偿限额的规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遇难者家属不能争取更高的赔偿金额。这一点我们在包头和伊春两场空难中已经看到了。 当时,河南航空公司提升赔偿限额的理由为:考虑到2006年以来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累计增长幅度,调高了赔偿限额。 因此,有理由推定,本次东方航空MU5735航班目前所赔付的每人11.25万元是完全不足以抚慰遇难者家属的,也是不符合当前的经济环境的。 但是,空难的赔偿诉讼过程是漫长而复杂的,因为这涉及到责任的认定和索赔的对象。除了航空公司之外,还有可能涉及飞机的制造商、发动机的生产商等。 因此,至少要等到调查报告出炉之后,遇难者家属可能会获得更多的赔偿金,亦或是通过集体诉讼的方式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般来说,空难事故的幸存者或是遇难者家属的诉讼分为两个方面,一是金钱损失(Pecuniary damages),另外是非金钱损失(Non-pecuniary damages)。
- 金钱损失一般是指医疗费用、收入损失等;
- 非金钱损失一般是指精神伤害等。
对于当前的情况来看,如果想要获得更多的赔偿,那么通过“非金钱损失”的赔偿的可能性较大。 但是如何量化和裁定这一损失,仍旧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需要考量多方面的因素,这也就意味着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将会格外漫长和复杂。
→中外空难有何异同?中国的赔偿标准是否过低? 东航MU5735空难发生之后,40万人民币的赔偿限额成为了网络上讨论的焦点话题。 那么,海外针对空难后发生的赔偿又是什么样的标准呢? 一般来说,大多数的空难事件的赔偿都会基于1999年签署的多边公约《蒙特利尔公约》,这一条约给空难造成的旅客身亡或是伤害赔偿限额做出了规定。 根据2019年12月28日的最新修订中,《蒙特利尔公约》调整了赔偿限额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IMFSDR)128,821个单位,约合17.82万美元,113.19万元人民币。 中国其实也是《蒙特利尔公约》的缔约国。但是,中国一般用此公约来处理国际航班的空难事件。而中国国内航班的赔付限额是由中国民航总局来制定的。从数据上我们可以发现,《蒙特利尔公约》的赔偿限额是中国国内航班赔偿限额的2.83倍。 根据英国资深国际航空律师詹姆斯·希利-普拉特(James Healy-Pratt)在2021年11月的统计,在全世界的国家当中,美国的空难赔偿数额是全球最高的,可以达到520万美元,其赔偿数额基于多重因素,比如遇难者的“余生价值”,给遇难者家属带来的情感伤害等。 英国的赔偿金额略高于欧盟,但是两者均不到200万美元。但上述的统计均累计了一些其他的一些非金钱损失,包含了罹难者家属的精神损失和抚恤金。
实际上,英国当前的对空难的死亡的赔偿限额为12,500英镑至300,000英镑之间,约合104万元人民币至249万元人民币。
→英国此前的空难是如何赔付的? 在过去30多年的时间内,英国本土并没有发生大型的空难事故。而上一次的空难事故可以追溯至1988年的洛克比空难。 当时美国泛美航空PA103航班从德国法兰克福机场起飞,途径伦敦希思罗机场,目的地为美国底特律。飞机上搭载了243名乘客和16名机组人员。
在飞机途径苏格兰洛克比上空时,飞机发生舱内爆炸,随后在空中解体,机上全部人员以及地面的11人遇难。而这次空难的原因是有预谋的恐怖袭击,并且认为是针对美国的象征性恐怖袭击。而这场空难也让泛美航空在三年后宣告破产。
由于此事件涉及刑事案件,历经三年的调查取证,苏格兰警局和美国联邦调查局发出逮捕令。经由一系列的国际调停,涉及恐怖袭击的利比亚政府做出让步,终于在2002年利比亚政府为罹难者提供27亿美元的赔偿,约每人1000万美元。
从上述案例可以发现,这场空难的赔付金额是远远高于法律所制定的标准。尽管这场空难存在政治角力,时隔14年后,遇难者的家属终于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律师行的专业诉讼律师表示:
对于大多数国际航班来说,一般都在《蒙特利尔公约》的范围内。因此,如果你在飞机上因事故受伤,你可以选择在不同的国家、地区提出上诉。
有几种方法可以看出你是否能够根据《蒙特利尔公约》在相关国家提起诉讼。
1)航空公司的住所(母国)。 2)航空公司的营业地。 3)乘客的当前或永久居住地。
即使是在英国,国内航班一般也不在《蒙特利尔公约》的范围内。因此,航空公司通常会被责令支付赔偿金。这些案件通常会以集体诉讼的方式起诉航空公司,各方最终可能会庭外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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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想投诉英国航司,或发生纠纷,应该怎么办呢? 在英国,您可以通过英国民用航空局UKCAA来进行投诉,如果您投诉的航空公司与英国航空部门专门的投诉机构Aviation ADR达成协议,那么您可以直接向Aviation ADR进行投诉。 Aviation ADR是由CAA批准组建的,并且是免费的航空投诉处理组织,会将您获赔的金额100%保留给您。 如果您乘坐的航空公司没有与Aviation ADR达成协议,您可以直接向英国民用航空局进行投诉或者直接采取法律行动。当然,专业律师事务所的诉讼部门也可以协助您解决问题。 那么,哪些航空公司与Aviation ADR达成协议了呢?
- Air Astana
- Air Canada
- Air Canada Rouge
- Air France
- Asiana Airlines
- Delta
- EasyJet
- Egypt Air
- Flybe
- Garuda Indonesia
- KLM
- Oman Air
- Royal Brunei
- Ryanair (UK or Spain)
- South African Airways
- TAP Portugal
- TUI
- Turkish Airlines
- Virgin Atlantic
- Wizz Air
Aviation ADR可以帮助解决哪些纠纷呢?
- 航司拒绝登机、航班延误或取消
- 损坏、丢失或延误的行李
- 乘客佩戴或携带的物品被毁坏、损坏或丢失
- 残疾乘客或行动不便的乘客的相关投诉
- 不公平交易的问题
- 价格问题
- 虚假陈述、宣传
栈长就几个大家比较关心的话题,来说说英国航司在法律上的赔付标准:
- 航班延误:如果航班延误超过3小时(航班落地时间),您可以申诉250-600欧元的赔偿(依据航班里程);
- 航班取消:如果航班在起飞前14天无故取消,您可以申诉125-600欧元的赔偿(依据取消的时间和航班里程);
- 被拒绝登机:在属于航空公司的责任的情况下,被拒绝登记可以申诉250-600欧元的赔偿(依据航班里程)。
好的,今天的文章就先写到这里。如果您对英国商业法或者其他英国法律方面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进一步咨询专业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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